金华清账公司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金华清账公司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用专业调解彰显司法温度,在维护金融秩序与保障群众权益间找到平衡点。
案情回顾
2024年4月1日,被告鲁某与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县支行签订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授信额度4.9万元,额度存续期72个月。当日,鲁某通过手机银行支用贷款4.9万元,约定贷款期限12个月,利息7%,还款方式为按周期结息到期还本,罚息利率按约定利率1.3倍计算(即9.1%)。然而,因生活原因,鲁某后续无力按期偿还贷款及利息,经多次协商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样子哨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庭法官始终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 的原则,积极与双方沟通。法官一方面详细了解鲁某的生活困境与收入来源,体谅其还款压力;另一方面向鲁某耐心阐释不按期还款的法律后果,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并表示借贷要以诚信为先。同时,法官将鲁某的实际生活现状如实告知原告,希望银行能给予一定的还款宽限期。
在法官的专业引导与温情沟通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鲁某需于规定日期内还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县支行48948.13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利息与罚息按合同约定从2025年3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此次调解既保障了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也为暂时陷入困境的群众留出了合理的还款空间,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网址:https://jh.hflmwl.com/74.html
作者:金华讨债公司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以链接形式注明。
上一篇:金华讨债公司审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约定钱某将某门店租赁给赵某经营
下一篇:没有了!